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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四年(第2页)

。抬头时眼尾的那枚鳞片凛凛闪光。

“驾。

披着铁甲的角马奔跑起来,带着纤弱的人类一骑绝尘。兰缪尔的马很快掠至阵前,与魔王并驾齐驱。

昏耀在风中回头,夸了句:“学得不错。”

兰缪尔:“吾王教过我。”

从前,圣君在人间时虽然也学过骑术,但真正骑马的机会并不多,也没有跟随军队出征的经验。但魔王酷爱骑马,骑术尤其精湛,前两年闲的没事溜人类的时候,就骑着马带兰缪尔到处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兰缪尔又好学,几年下来,骑术进步飞快。连昏耀都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是个被神卷顾的天才。

就这样,王庭的征途,以近乎不可思议的猛攻拉开了帷幕。

魔王一贯酷爱依托于精锐骑兵的急行军,连夜踏冰河、攀雪山都是常有的事,而这一次更加恐怖。

三天,整整三天几乎不眠不休,却又计算得堪称冷酷的疯狂奔袭。

锣声一敲,骑兵卸马,在沉默中迅速进食休整,锣声再一敲,无论吃没吃饱都要上马行进。到了夜晚,漆黑不见五指。魔王命令士兵在马鞍上挂起小小的铜灯,就凭着萤火般的微弱光芒摸瞎狂奔,只有凌晨时分才能有几个钟的休眠时间。

堪称地狱强度的行进之下,就连魔族士兵都偶有掉队——他们只能灰溜溜原路回到王庭,等着接受嘲笑——更遑论兰缪尔一个没有法力的人族。

昏耀把人类的体力也纳入了计算。每到傍晚时分,他就把兰缪尔叫过来,让人类与自己同乘,勒令其靠在自己怀里睡一会儿。

越过霜角雪山,涉过浩荡的无浪河,再冲过一望无际的平原。

到了第三天,昏耀突然命令兰缪尔撤到阵后。

当时,行进的前方还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特殊的迹象。然而魔王的敏锐终究在这一日的下午得到了验证:

王庭的军队,狠狠咬住了落网的猎物。

第一个遭殃的大倒霉蛋,是个依附于黑托尔的,名叫“孜塔”的小部落。

兰缪尔算出了地火变动的时间和方位,魔王进而推算出了孜塔部落的迁徙路径,直接横向截了过去。

当孜塔的族人看到前方出现了大军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血腥的厮杀开始了,并且持续到半夜。魔族的战斗仿佛野兽之间的撕咬,那些战斗力较低的劣魔

们在第一轮大批惨死,然后是孜塔的士兵。

“断角魔王!昏耀!!”

首领孜塔在混战中陷入了包围。他浑身是血,癫狂地喊,“你敢杀我,就是与西北的所有部落为敌,你敢——"

下一刻,角马高声嘶鸣。

一杆长矛携着漆黑火焰,如疾风般捅穿了孜塔的咽喉!昏耀的面庞染血,冰冷而狂妄地大笑起来:“杀的就是你们!”

凄清的崖月见证下,死不瞑目的首领被举起来了,这具尸体被魔王高高地挑在矛尖,仍然保持着怒目张口的神态,仿佛没有预料到死亡竟然来得如此突兀。

当意识到败局已定时,孜塔的魔族开始了悲惨的大溃败。

士兵不再保护族人,老者与幼儿被抛下,无数魔族在践踏中丧生,到处都是惨叫和哭嚎。人类的神教中描绘的地狱,大约也不会比这样的光景更残忍了。

一匹角马从阵后奔向前线。兰缪尔的衣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不断被溅上血污。

他喊:“吾王——”

人类的呼唤被怒雷般的吼声遮断了,魔王将长矛一挥,孜塔的尸首就被摔成了肉泥。昏耀纵马当先,厉声道:“追军队!!”

王庭的魔族们抛下了那些悲惨的孜塔劣魔,开始如狼似虎地追击溃逃的士兵。

兰缪尔咬咬牙,又喊:“吾王!”

可人类喊不住魔王,更喊不住那些彻底亢奋起来的王庭战士。

魔族们尖叫着举起兵器,如车轮般滚滚向前碾压,夜色掩盖了尸体。角马的马蹄踏过的地方逐渐有了水声,那是象征死亡的鲜血。

这一刻,兰缪尔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何谓魔王。昏耀就像是一个真正为了战争而生的恶魔,强悍、桀骜、凶残、不死不休。

当他纵马擎矛的时候,没有魔族能够不被那种狂乱的杀意感染,直到将目之所及的一切,都化作魔息之下的废墟和飞灰。

“吾王……吾王!!”

在这样的疯狂追杀,或者说几近屠杀之中,只剩下一个渺小的人类拼命地喊着他的王。

“他们已经战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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