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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血手约翰(第1页)

“这次可真是大丰收,约翰老大,我们下一个抢劫的对象又是哪家老爷?”一名身穿沉重镶铁皮甲的胖子咧嘴问道,露出了一嘴巴大黄牙。

这位名震荒原的大匪和坦格萨尔一样,是一名野蛮人混血儿。他身高二米三,浑身肌肉鼓鼓囊囊,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黑色的长束成了辫子垂在了背后,就这么盘坐在那里,看起来高大且强壮,就像一头暴熊。

约翰并没有理会手下的询问,只是自顾自地撕咬着手中的羊腿,跳跃的火光映照在他脸上,将他的表情衬托的格外狰狞。

忽然他站起身来,整个岩洞喧闹的声音顿时安静下来,所有匪盗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投在他身上,静静等待着头领下一步的指示。

约翰赤裸着胸膛,仅仅穿了一条彩绘的兽皮夹克,腰间系着一条黄铜饰带,下半身则是披挂了金属裙甲。

“这些肥猪一般的诺德贵族真是不堪一击,明天将这些娘们仆从全部卖到境外的极北荒原去,我要用这次的战获来给自己买一个贵族爵位。”

听到这句话,众匪盗面面相觑,当下就有人面露不满,之前那位问的胖子皱眉说道:“老大,这不符合我们之前定下的规矩吧。您是成为尊贵的贵族老爷了,那我们呢?”

约翰望向胖子,他的眼神充满了冰冷。胖子匪盗觉气氛不对劲,当下心里一狠,提起篝火旁藏着的大板斧,猛地朝约翰袭来。

“吼!”约翰似乎是被胖子的举动给激怒了,他大声地咆哮起来,右手猛的抓起攻击过来的斧刃,五指如同钢钳一般,强大的力量直接捏碎了一半斧面;左手也不闲着,趁着胖子匪盗愣的功夫直接就提起了胖子的脖颈,硬是将着两百多斤的胖子单手提起,猛地掷向岩洞内的墙壁上。

“啪!”胖子的脑袋重重地撞击在岩壁上,可惜的是他并没有修炼出斗气,同样也没有铁盔的保护,因此没有任何防御措施的脑袋撞击在坚硬的岩壁上后,他的整个脑袋彻底炸裂开来。

“没有老子的带领,你们早就被那群肥猪贵族的侍卫们给砍了脑袋。”约翰舔了舔溅到自己嘴角处的血水,环顾四周,冷冷问道:“现在还有谁对战利品的分配表示质疑?”

谁都没想到胖子匪徒会在这里突然跳起来攻击约翰,同样也没想到约翰的手段会更加残忍。

约翰看着鸦雀无声的众匪徒,冷哼一声,自顾自地取来了一卷华贵的绸缎包扎起手掌上的伤口来。他修炼的并非是诺德人的斗气,而是野蛮人世代相传的战纹图腾法。

这种修炼方法比诺德人的斗气修炼要更加困难,据说每一位刚刚成年的野蛮人都会在极北荒原去独自狩猎自认为最强大的猎物,他们如果狩猎成功,就可以将猎物的精血以一种特殊的方法作为战纹纹身在自己身上,并将猎物的灵魂血祭给自己的神灵,这样他就可以得到这只猎物的一部分力量,觉醒出独特的能力。

狩猎的猎物不仅包含野兽,也可以是魔兽或骑士或是那些尖耳朵精灵,你获得的能力也会与被狩猎的猎物有关,越是强大的猎物所能获得的能力就越强。不过这一神圣的转职过程非常严苛,必须要你独自狩猎,据说这样神灵才会认同,赐福于你的力量才不会被施加诅咒。

约翰刚成年时候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在极北荒原用尽了各种手段才征服了一只勉强可以称之为魔兽的铁甲暴熊,成功转职了野蛮人的专属职业——狂战士!

在狂战士中,约翰也是属于力量拔尖的那一批,才进阶不到五年的时间,就成功击败了中阶青铜骑士夜鸦,并顺势洗劫了他的庄园。

他巅峰时啸聚了一百多名亡命之徒,其中不乏有接近职业者的强大贼寇,一举成为了北境东部荒原的一大祸害。虽然此次和夜鸦骑士战斗的过程中死伤了一半手下,但他却劫掠到了惊人的财物,加上这几年收集的脏获,足以让他洗白自己的身份,送到宫廷处为自己买下一个骑士头衔。

毕竟自己不是纯粹的野蛮人,他也有一半的诺德人血脉,宫廷的那些纹章官才不管你之前是干什么的,只要有足够的实力以及足够的忠诚,诺德王室自然不会计较你的出身,大大方方将你册封为骑士,毕竟贵族阶层需要新鲜血液的流动,这样王室的统治才会更加稳固。

包扎完毕的约翰重新坐回篝火前,对着众人吩咐道:“老子做了骑士,你们就是我的亲兵和扈从,不再是人人喊打的匪徒强盗了。落草为寇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趁着这次王国动乱我会带着你们建功立业,挣取属于自己的领地,从此安安稳稳不再胆战心惊。再者说,今晚这些娘们都是可以归属于你们享用,不要给老子玩坏了就行。”

“这些娘们可都是贵族老爷庄园里的贴身女仆,和那些流民妓女可不一样!平常里只有贵族老爷才能享用她们,瞧瞧她们之前瞧咱们那高傲的表情,现在还不是任咱们把玩!”那位疤脸头目一脸谄笑着帮约翰补充道。

众匪徒们下意识看向了那些被绑着的庄园女仆们,面色稍霁。

只要跟着强大的头目,自己能吃酒吃肉玩女人,有这样的待遇还算不错了。更何况约翰说的那些如果能真的实现,能安安稳稳过日子谁还愿意刀口舔血。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岩洞门口传来一道战战兢兢的声音。

“约翰大人。。。我。。。我有要事禀报。。。”一名贼眉鼠眼,身穿破烂亚麻衣衫的农奴被两名匪徒按倒在地上,他的身上满是伤口和血污,看起来好像是从远处全力奔赴过来导致的。

“呀,原来是夜鸦庄园的小内鬼,怎么?你也想享用下你原来的小姐和夫人吗?”约翰挥手示意匪徒们放开他,这个小内鬼完全不值得自己提防。

这名农奴贪婪地盯着那群庄园女仆们看了好一会,然后才收起不舍的目光,咽了口口水小心说道:“大人,我家主人请来了凛冬城的巡境官,不久后就会过来找大人的麻烦。”

“这次可真是大丰收,约翰老大,我们下一个抢劫的对象又是哪家老爷?”一名身穿沉重镶铁皮甲的胖子咧嘴问道,露出了一嘴巴大黄牙。

这位名震荒原的大匪和坦格萨尔一样,是一名野蛮人混血儿。他身高二米三,浑身肌肉鼓鼓囊囊,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黑色的长束成了辫子垂在了背后,就这么盘坐在那里,看起来高大且强壮,就像一头暴熊。

约翰并没有理会手下的询问,只是自顾自地撕咬着手中的羊腿,跳跃的火光映照在他脸上,将他的表情衬托的格外狰狞。

忽然他站起身来,整个岩洞喧闹的声音顿时安静下来,所有匪盗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投在他身上,静静等待着头领下一步的指示。

约翰赤裸着胸膛,仅仅穿了一条彩绘的兽皮夹克,腰间系着一条黄铜饰带,下半身则是披挂了金属裙甲。

“这些肥猪一般的诺德贵族真是不堪一击,明天将这些娘们仆从全部卖到境外的极北荒原去,我要用这次的战获来给自己买一个贵族爵位。”

听到这句话,众匪盗面面相觑,当下就有人面露不满,之前那位问的胖子皱眉说道:“老大,这不符合我们之前定下的规矩吧。您是成为尊贵的贵族老爷了,那我们呢?”

约翰望向胖子,他的眼神充满了冰冷。胖子匪盗觉气氛不对劲,当下心里一狠,提起篝火旁藏着的大板斧,猛地朝约翰袭来。

“吼!”约翰似乎是被胖子的举动给激怒了,他大声地咆哮起来,右手猛的抓起攻击过来的斧刃,五指如同钢钳一般,强大的力量直接捏碎了一半斧面;左手也不闲着,趁着胖子匪盗愣的功夫直接就提起了胖子的脖颈,硬是将着两百多斤的胖子单手提起,猛地掷向岩洞内的墙壁上。

“啪!”胖子的脑袋重重地撞击在岩壁上,可惜的是他并没有修炼出斗气,同样也没有铁盔的保护,因此没有任何防御措施的脑袋撞击在坚硬的岩壁上后,他的整个脑袋彻底炸裂开来。

“没有老子的带领,你们早就被那群肥猪贵族的侍卫们给砍了脑袋。”约翰舔了舔溅到自己嘴角处的血水,环顾四周,冷冷问道:“现在还有谁对战利品的分配表示质疑?”

谁都没想到胖子匪徒会在这里突然跳起来攻击约翰,同样也没想到约翰的手段会更加残忍。

约翰看着鸦雀无声的众匪徒,冷哼一声,自顾自地取来了一卷华贵的绸缎包扎起手掌上的伤口来。他修炼的并非是诺德人的斗气,而是野蛮人世代相传的战纹图腾法。

这种修炼方法比诺德人的斗气修炼要更加困难,据说每一位刚刚成年的野蛮人都会在极北荒原去独自狩猎自认为最强大的猎物,他们如果狩猎成功,就可以将猎物的精血以一种特殊的方法作为战纹纹身在自己身上,并将猎物的灵魂血祭给自己的神灵,这样他就可以得到这只猎物的一部分力量,觉醒出独特的能力。

狩猎的猎物不仅包含野兽,也可以是魔兽或骑士或是那些尖耳朵精灵,你获得的能力也会与被狩猎的猎物有关,越是强大的猎物所能获得的能力就越强。不过这一神圣的转职过程非常严苛,必须要你独自狩猎,据说这样神灵才会认同,赐福于你的力量才不会被施加诅咒。

约翰刚成年时候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在极北荒原用尽了各种手段才征服了一只勉强可以称之为魔兽的铁甲暴熊,成功转职了野蛮人的专属职业——狂战士!

在狂战士中,约翰也是属于力量拔尖的那一批,才进阶不到五年的时间,就成功击败了中阶青铜骑士夜鸦,并顺势洗劫了他的庄园。

他巅峰时啸聚了一百多名亡命之徒,其中不乏有接近职业者的强大贼寇,一举成为了北境东部荒原的一大祸害。虽然此次和夜鸦骑士战斗的过程中死伤了一半手下,但他却劫掠到了惊人的财物,加上这几年收集的脏获,足以让他洗白自己的身份,送到宫廷处为自己买下一个骑士头衔。

毕竟自己不是纯粹的野蛮人,他也有一半的诺德人血脉,宫廷的那些纹章官才不管你之前是干什么的,只要有足够的实力以及足够的忠诚,诺德王室自然不会计较你的出身,大大方方将你册封为骑士,毕竟贵族阶层需要新鲜血液的流动,这样王室的统治才会更加稳固。

包扎完毕的约翰重新坐回篝火前,对着众人吩咐道:“老子做了骑士,你们就是我的亲兵和扈从,不再是人人喊打的匪徒强盗了。落草为寇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趁着这次王国动乱我会带着你们建功立业,挣取属于自己的领地,从此安安稳稳不再胆战心惊。再者说,今晚这些娘们都是可以归属于你们享用,不要给老子玩坏了就行。”

“这些娘们可都是贵族老爷庄园里的贴身女仆,和那些流民妓女可不一样!平常里只有贵族老爷才能享用她们,瞧瞧她们之前瞧咱们那高傲的表情,现在还不是任咱们把玩!”那位疤脸头目一脸谄笑着帮约翰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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