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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凯尔特骑士团(第2页)

只有不肯追赶的决心!

没有争夺不到的食物,

只有不敢挑战的勇气!

在大潘帕斯的平原上,只要团结,狼群奔袭之下,就是狮熊都得退让三分!”

看着逐渐靠近的西法兰的军队,沃尔夫缓缓的咧开了嘴角,露出了自己那狰狞锋锐的牙齿。

“布里塔尼亚的儿郎啊!

沸腾起你们的血液!

此刻,平原已至,正是狼群奔袭之时!!”

随着话语落下的那一刻,这些骑士几乎像是被克隆一样,同步的举起了手中的骑枪,将其夹在腋下,对准了远方的军队。

沃尔夫将旗帜的杆尖对准了远方的军队,怒吼道。

“冲锋!!!!”

随着话语落下的那一刻,万马崩腾,大地震颤。

骑士们排成横排向着远方的军队,毫无犹豫的起了冲锋,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那些西法兰的军队显然也察觉到了不远处向着他们奔袭而来的骑兵。

为的将军看向了一侧的副官,副官随即吹响了手中的号角。

军队后方的战鼓也开始敲响,这些军人们排成纵队,像是连体婴儿一般随着鼓点往前走着,虽然看上去略显僵硬。

但这是这个时代最实用的军阵。

因为燧枪的命中率非常低,最终的落点跟瞄点是具有非常大的差距的,开枪的时候燧枪也会散非常大的浓烟遮挡视线,所以就必须要排成队列增加射击面积,以达到最大的杀伤效果。

而且也因为不影响后面部队进行第二轮射击,军队必须令行禁止。

他们以方阵站在原地,第一排手中举着枪对准了远方向着他们冲击来的骑兵。

他们没有立即开枪,燧枪的射程有限,射的早了伤害有限,而射的晚了则会被骑兵冲击阵势。

这些士兵们屏气凝神,感受着大地的颤动,他们的内心也在颤动着。

随着士官的一声令下。

“砰砰砰彭!”

数十杆燧枪一同射,散的浓烟遮蔽了他们的视线,浓重的火药味涌入他们的鼻腔,他们已经习惯这种味道了。

无数的弹丸形成弹幕射中了前端的一些骑兵。

骑兵们随着倒下的战马一同摔在了地上,但于此同时,身后的骑兵踏过同伴的尸体紧随而上。

在那些步兵准备第二轮齐射的时候,骑兵来到了他们的跟前。

“轰!!!”

第一个撞入阵列的骑枪瞬间洞穿了两人的胸膛,脚下的战马裹挟着强大的冲击力狠狠的撞在了一些人的身上,令人牙酸的骨骼碎裂的声响传来。

无数的骑兵如同海啸一般冲击着步兵前线,裹挟着摧枯拉朽的气势碾过他们的身体,他们的骄傲,他们的灵魂。

在火枪完全普及之前,线列骑兵其实消亡过一段时间。

当时步兵为了对付线列骑兵,装备了大量长度6米左右的长矛,遇到线列骑兵冲击,就把长矛斜插在地上,由蹲着的长矛手扶持,列出和刺猬身上长刺一样密集的几层长矛阵。

而后面站着的都是劲弩手,等到骑兵接近到1o几米内才射,就是板甲重骑也对这种长矛阵无可奈何,硬冲长矛阵的话,那会双方伤亡差不多。

而1个重甲骑兵的价格显然远过1个长矛手,在这种长矛劲弩大阵流行开来以后,欧洲的线列骑兵实际已经消亡了。

然而,在火枪取代长矛和劲弩后,欧洲的线列骑兵反而是浴火重生了。

因为火枪的刺刀长度不够,对付不了线列骑兵的长矛,所以这时的线列骑兵盔甲也不要了,排成三排百多骑横队冲过去扎就足以摧枯拉朽。

火枪兵的刺刀阵遇到线列骑兵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所以在开阔地带野战,一群火枪步兵要是没有拒马工事,没有己方线列骑兵配合,那遇到对方线列骑兵冲锋几乎无法抵挡。

而做为布里塔尼亚最为精锐的骑兵,他们的军事素质自然也毋庸置疑。

这一波的冲锋,完全可以用排山倒海来形容。

在冲入敌阵之后,他们直接丢弃了手中骑枪,拔出了挂在腰间的马刀,从枪骑兵变成了骠骑兵。

经过刚刚那一次冲击,这些步兵们的心气被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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