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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1页)

小孩子刚生出来的时候眉眼都没长开,皮肤皱巴巴的,没有护工说的可爱,只觉得好小好小,我坐在轮椅上,隔着玻璃外面看着孩子熟睡的小脸,微微泛红,手不由得比划了一下,心里有一块瞬间化了,脑海里那些曾经都在不断的闪现,无论是恨啊,怨啊,都不及这个小生命给我的震撼。

看着看着,眼泪不知何时从眼角滑落,是喜极而泣,那种感动,不言而喻,在小生命的面前,所有的苦,都不值得一提。

“黎小姐,你这刚生了孩子,不能哭的。”

护工好心的提醒我,她是6杰铭请来的,或许是他觉得不好见我吧,杨少钧跟6杰铭都没出现,我也没问,就这样,挺好的,见了,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两个男人,从最初的开始就一步步算计我,我不知道我黎若这辈子是上辈子欠他们的吗?

都不重要了,不重要了。

看着家伙稚嫩的小脸,那眉眼,跟6杰铭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嘴紧抿着,小手紧握着,小小的身子,泪不受控制的潸然泪下。

他一直盼望的儿子,不知道他是否看了一眼。

我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忽然想起那个无缘的,冷冰冰的孩子,没来得及看一眼,就夭折的孩子。

我在玻璃外看了很久很久,一会儿嘴角不由得上扬着,一会儿眼泪又不自主的滑落。

后来护工推我回病房,白浅提着保温桶正打算出去找我,见到我回来,面上明显松了一口气,微笑着道“黎小姐,听说你生了个儿子,过来看看你。”

不用问也知道白浅是授了杨少钧的意思来的,我让护工推我进去,撑着轮椅躺回床上,便让她先出去吃饭。

白浅将带来的月子餐一一从保温桶里拿出来,见她忙活,恬静的脸蛋上时刻带着浅笑,我不知道她心里明明苦涩,却为何每天带着笑容生活,想着,也就问出了口。

白浅停了手上的动作,顿了顿,她仰头微微一笑,让人如沐春风,淡淡的阳光从窗口跳跃进来,打在她浅绿色的旗袍上,白皙的脸蛋上,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她说“日子总是要过的,哭着一天,笑着也是一天,一辈子不长,何不笑着过?”

换做从前,我不明白白浅的意思,会觉得像这种机灵鸡汤的话,对我来说都是个屁,可现在,我渐渐的认同,如果是我之前的脾气,白浅连进这个病房的资格都没有,杨少钧当时跟6杰铭的话就像水蛭一样吸在皮肤上,我想如果自己不离开,会一辈子也不会笑的。

那天白浅留在病房里陪了我许久,我们没有谈杨少钧,没有谈任何人,就是两个女人之间说说话,聊聊孩子,不知不觉,很快就到了下午,白浅必须回去带女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见白浅,她走的时候,欲言又止,最后却还是选择没说,我知道她想说什么,但此刻也没了说的必要,我没给杨少钧留下一句话,在听见他说出当年下药的真相时,我心里最后一点愧疚也没了,如果可以,我恨不得将身上的血还给他,因为我觉得恶心。

当初我是多么感激他,此刻,就有多恨,想想那时自己也真傻,怎么会将孩子的性命交给杨少钧,苏颖那时警告杨少钧的时候,我心里就有迟疑,有担心,杨少钧会因为他自己的孩子,而容不下6杰铭那个孩子,果然,活了不到六个小时?抢救不过来?

呵,此刻我已经不想去追究当年是怎么回事了,那场阴谋又是多少人参与,都该结束了。

只是可怜了我的孩子。

我在医院住了三天,医药费都是6杰铭给的,只是他没出现,但我知道,他从没有离开过这家医院,他不出现,我也不强求,也不想见。

我曾想让护工让6杰铭出来见我,因为我想知道兰杏现在到底如何了,杨少钧说兰杏成了植物人。

植物人?

那个活泼的小杏子,跟在我身后整天叫着小若姐小若姐的小杏子,因为一块玉佩,因为一场与她无关的复仇,最后变成了植物人,那不该是她的结局,那个天真烂漫的傻丫头,学不会保护自己,一不留神就不会被人骗,我曾想将她护在身后,因为不忍心,可最后,我谁也没护好。

我想问问6杰铭的心多狠,可我觉得又没必要问,他不是一向如此吗?

我想去看看兰杏,可又觉得没那个脸,后来我只得让护工帮忙传话,让6杰铭照顾好兰杏,这点要求,6杰铭就是再没人性,也会答应。

三天后我就出院了,抱着我的儿子,走出医院的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叫重生的感觉,对着孩子笑了笑,在他的额头轻轻落下一吻,我拦了辆车,直接去了机场。

半个月后,我回到了县城,兜兜转转,最后我还是只有回到这里,落叶归根,不管你飘多远,最后回来的,一定是自己成长的故乡。

到了县城车站,正是晚上八点,九月的天气,天还没黑的那么早,县城虽比不上北城的繁华,但有一种叫乡情的东西。

我抱着孩子,身上背着孩子用的东西,车站本就是人流量大的地方,门口挤满了拉客的司机,有出租车的,也有三轮车的。

三轮车在大城市早就被淘汰了,但相对于出租车,我更喜欢三轮车,因为它身上有一种叫历史的东西,只是今天我抱着孩子,不能吹风,便选择了出租车。

这孩子我不知道该说他懂事,还是本就安静,除了吃,从来不哭闹,吃饱了通常玩十几分钟,就又睡过去,带着一点都不累,只是这半月从香港到北城,再回县城,这样折腾下来,我身体也有些吃不消了。

抱着孩子站在台阶上,来往拥挤的人根本不顾我怀里抱着孩子,行色匆匆,我拿手护着孩子慢慢下台阶,我的目光在那一伙拉客的司机堆里瞥了一眼,我一边看路,一边护着孩子,本来是匆匆一瞥,可这一瞥,让我相信了一种叫缘分的东西。

在人堆里,一个跛脚的男人,穿着白色的t恤,黑色的休闲裤,微微弯着腰,脸上带着笑意,对着从车站出来的人询问他们是否坐车。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对着一个个从他身边匆匆而过的人询问,但人们看着他跛着脚,都不愿坐他的车,在这一群司机里面,他显然是处于弱势的。

三年未见,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相遇。

我悄然的走过去,笑问道“师傅,我想去附近的酒店,能坐你的车吗?”

“当然……”可以。

伍逸的话还没说完,当他抬头看见我时,眼里是说不出的惊讶,愣了好几秒,为了确定是不是看花眼了,他还揉了揉眼睛,再看,等确定是我的时候,他有些激动的说“若……若若,你怎么回来了?这孩子……”

他看见我怀里的孩子,似有千言万语,又似一下子都明白了。

“想回来,就回来喽,难道你还不欢迎?”

“欢迎欢迎,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伍逸一面说着,一面连忙接过我背上的东西,我抱着孩子坐上了他的出租车,路上伍逸问了我一些情况,我简单的说了说,之后我问他怎么开出租车了,这些年跟叶衫过的好吗?

提到叶衫,伍逸眼底划过一抹沉痛,他当时没有跟我说叶衫的事,而是说他现在不仅在开出租车,还开了一家宾馆,他的父亲已经退了下来,老两口拿出这些年的积蓄,给伍逸做生意,以他的身体状况,做其它生意也不行,最后就选择了开宾馆,顺便也跑跑车,拉拉人。

看着伍逸没有因为跛脚而堕落,反而对生活积极向上,心里有安慰,也有愧疚。

伍逸本来是要让我去他家的,我坚持住宾馆,现在我带个孩子,不想给他添麻烦,伍逸拗不过我,只得让我住进了他开的宾馆。

我住他开的宾馆,自然是不花钱,伍逸给我安排的是最好的房间,一切妥帖之后,回到房间,是那种有客厅,有卧室的,我将孩子放到卧室床上,刚松手,孩子就醒了,之后我只能让伍逸先出去,自己先给孩子喂奶,也幸亏我这奶水足,不然这一路喂奶粉,我还真应付不过来。

伍逸挠了挠头,笑了笑,就出去了,小家伙现在已经渐渐长开,皮肤也慢慢的水嫩起来,都说吃母乳的孩子身体好,这半月随着我飞来飞去,一点毛病也没出。

随着孩子长开,那眉眼更是像极了6杰铭,乌溜溜的眼珠子吃着奶水还不忘到处转悠,小手小脚挥的欢快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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