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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惊闻(第1页)

报菜名可是小伙计的基本功,他半点儿磕巴都没打,一口气从荤菜说到素菜,语调忽高忽低又极押韵,听起来很是有趣,惹得众人都笑起来。

瑞雪点了两个素菜两个荤菜,要了五碗香米饭,最后又赏了他十几文钱,小伙计恭敬谢了,就下去传菜。

张嫂子笑道,“看这小伙计机灵的,真不愧是大酒楼里的人,改日应该让栓子和石头也来见识一下,学学人家这本事。”

瑞雪倒了杯茶给她,“大酒楼里讲究这套是为了揽客,咱们码头,都是力工和过路客,倒也不必如此。待以后真有别家也开了食肆,咱们就找个说书先生坐镇,保证谁家生意也没咱家好。”

“说书先生不是在茶馆里坐堂吗?能请去咱们那小食肆?”

“嫂子放心,到时候我自然有办法。”瑞雪拉着张嫂子挤到窗前,站在两个孩子身后一同望向外面,整个城池处处都是灯火闪烁,长街上更是热闹非常,两侧各家商铺的灯台上,各色花灯已经或卖或送,减去了小半,走动的人们手里多了许多花灯。灯影随着主人在游动,走走停停,如暗夜里的繁星,夏夜里萤火虫,很是美丽鲜活。

张嫂子忍不住感慨,“住在城里就是好啊,等将来大壮考了功名,我和他爹就搬城里来。”

大壮听得娘亲这般说,连忙保证,“娘亲放心,儿一定会考个状元回来,给你和我爹买栋大宅子住。”

张嫂子宠溺的揽了儿子,轻轻拍他的肩膀,“我儿有心就好。”

瑞雪浅笑站在一旁,刚要说话,眼角却瞄到吴煜脸上闪过一抹艳羡之色,想起那刘吴氏的灵位,她就也伸手扶着他的背,温声说道,“这里风凉,别染了风寒,跟姐吃饭去吧。”

吴煜脸上立刻就漾出了笑,应道,“好,姐,吃完咱回家。”

瑞雪曲指敲他的脑门,“当然要回家,难道你要住在城里不成?我可没那么多银子。”

几人笑嘻嘻的关了窗子,正巧小二也端了方盘送菜来,众人安坐,各自捧了一碗米饭吃起来,到底是大酒楼,菜色做得极好,色香味俱全。

相比而言,自家码头食肆,也就是因为占了地利、人和,外加菜色还算新鲜,生意才那般好,如果这酒楼挪到码头去,恐怕生意立刻就会被分走一半,看样子,以后还是要在酒菜上多下些功夫。

赵丰年夹了一筷子梅菜扣肉放进瑞雪碗里,瑞雪立刻放下心事,给他也夹了一块鸡肉回去,张嫂子在旁边看到了,脸色微红,瞪了偷笑的大壮一眼。

吴煜在家里却是看习惯的,也不多理会,埋头吃饭,一心要早些回家。

众人吃到一半之时,隐隐听得一群人踩得楼梯咯吱吱上了楼,开了隔壁的包厢门,拖椅子的声音,小伙计报菜名的声音,都很是清楚。

瑞雪有些奇怪,抬头仔细打量,这二层酒楼都是木制,各个包厢恐怕也只是用木板做间隔,自然隔音效果就不好。

而自家码头上的铺子,虽然也是木质,当初为了保证南屋的清静,却是下了大力气的,隔板都是两层,中间还塞了锯末,保暖又隔音。

她有些得意的挑挑眉头,小心眼里为自家终于有一样胜过这酒楼的优点而欢喜起来。

隔壁包厢里,客套闲谈声,推杯劝酒声,一波接一波的传来,极是吵闹,瑞雪有心叫伙计去提醒一二,又觉马上要吃完饭回家,不好再多事,也就忍下了。

很快,张嫂子和两个孩子也放下了碗筷,瑞雪刚要张罗算账走人,就听隔壁,一个声音奸细的男子大声说道,“沈老板这些年天南海北的,走遍了整个武国,真是让兄弟佩服,这一次下江南,可是又听到什么新奇消息了,给大伙儿讲讲,我们也跟着沈老板开开眼界。”

那沈老板想来本人也是个身材魁梧的,声音极其粗豪,哈哈笑了几声,显然对于刚才那人的奉承很是受用,但还是谦虚道,“吴老板谬赞了,不过是四处走走,可不敢称走遍武国。四处听了点儿新鲜事,给大伙讲讲,听个热闹也就罢了。”

众人纷纷喊好,催促道,“沈老板快些讲讲,年前刚从彤城回来,那里可有什么新奇事?有什么好买卖可做?”

赵丰年本已站起身,听得“彤城”俩字,就僵直了身子,脸色也沉了下来。

瑞雪不知他为何对隔壁的对话上了心,但是也不愿催促她,转而示意张嫂子几个先等候片刻。

只听那沈老板略带得意的声音响起,“说起彤城的新鲜事,还真有一件,我进城那日,正巧赵家门前闹得欢腾,从头到尾,我看了个齐全。”

“赵家?哪个赵家?”有人问出声。

“彤城赵家,你都不知?”沈老板声音里透着明显的鄙夷,“当然是江南富赵家,酒楼、银楼、布庄,生意遍布半个武国。天下闻名的四大公子里的千金公子,就是赵家大公子。”

“哦,是这个赵家。”那人受不了众人的轻视,连忙出声解释,以示自己不是孤陋寡闻之辈,“赵家大公子不是突然失踪,下落不明吗,整个武国不是都在风传赵家即将败落,小弟这半年都在北边走动,把这事忘在脑后了,沈老板突然提起,倒是一时懵住了。”

众人好似接受了这个说法,又催着沈老板往下说,沈老板笑道,“那赵家说来也是倒霉,大公子失踪之后,家主之位不是传给了二公子赵德吗,本来大伙都想着,怎么说他与大公子也是一奶同胞,就算不如大公子精干,也应该能及得上一半,可惜,这二公子却是个浑人,找了各种借口,把铺子里得力的掌柜和伙计,足足撵出了大半。

我碰到的那事,就是因为他无凭无据冤枉一个老掌柜贪赃,把那老掌柜活活气死了,老掌柜的儿女自然动怒,带了亲朋找到他家门上去了,却被护卫们又打了个半死,真是太惨了。”

众人都是叹气出声,那声音尖利之人也道,“这般对待伙计和掌柜,彻底寒了人心,以后这赵家想不败落都难了。”

“可不是,你们有所不知,那老掌柜说起来也是有些名头的,当年一把铁算盘,两只无影手,享誉武国,号称盘账之快,天下无敌。赵家老家主特意重金请回给大公子做师傅的,就这么活活被气死了…”

“我前些日子也听人家说,好似,与那大公子定亲的吴家也改了婚约,把女儿定给了二公子?”

“这有什么稀奇,吴家家主在朝中高居户部尚书之位,管的就是银钱之事,与赵家联姻,也无非是看中了赵家的银子。当初就是看中了大公子以后要接掌家主之位,如今大公子失踪,二公子接掌赵家,自然就要改嫁他了。”

那沈老板不满众人议论,抢了他风头,又高声说道,“千金公子如若还在人世,恐怕赵家就热闹了,据我那几位在彤城的友人说,他可是敬那老掌柜如父,待那吴小姐也极好,如今…”

瑞雪被隔壁所说之事吸引,心里正为那千金公子唏嘘,却突然觉得脸上一阵湿热,惊得她一愣,尚未回过神来,张嫂子等人已经扑到了她身旁,她扭身看去,赵丰年不知何时已经软倒在桌边儿,嘴角不断涌出的血迹像火焰一般,灼得她疼痛异常,猛然跳了起来,把他死死抱在怀里,“掌柜的,掌柜的,你怎么了…”

张嫂子也惊得手足无措,只知道围在一边跺脚,还是吴煜冷静一些,开门大喊了小伙计过来,“我们先生吐血了,附近可有大夫,快让人请来。”

吐血?小伙计惊得脸色泛白,撒腿就跑了出去,不到片刻,一个白胖富态的中年掌柜就赶了过来,一见赵丰年的模样,连忙上前说道,“几位客官不要心急,我已经拍让人去请了大夫,马上就到。”

瑞雪惊恐的握着赵丰年的手,心里凉得简直要冻了冰,上一次他吐血,还能支撑跟她说几句话,这一次却是人事不省,难道…

吴煜见那掌柜的虽然脸上带着担忧之色,眼里却有一丝不耐,生怕他撵了众人出去,这天寒地冻的,万一加重赵丰年的病情,可是麻烦,于是装作懊恼说道,“大伙好好吃着饭,先生突然就吐了血,不知是否吃了什么不合胃口之物?”

这话隐隐就是攀扯上酒楼了,那掌柜的心里立刻一沉,做酒楼的就怕人家质疑饭菜有异,就算最后澄清了事实,对声明也有极大的损害。不管这人是旧疾复还是有何隐情,都是在他们酒楼里吃饭时生的事,怎么说也有些连带责任。

刚才吴煜大喊伙计找大夫,又引得一些食客站在门口探看,再等下去恐怕就麻烦了。

掌柜的当机立断,大声说道,“这位先生突旧疾,包厢狭小,不利诊治,后面有两间空房,不如把先生移到那里安歇。”

吴煜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应下,包厢门口的几人也都点头,直说这掌柜的真是仁义,掌柜的心里舒了口气,唤了个身强力壮的小伙计,背了赵丰年,一行人匆匆穿过后门,进了对面儿的正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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