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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首次落败(第2页)

“当然,咱们可是流着相近血脉的兄弟,说不定不久之后我们还能还能站在同一战线,并肩作战!”

回答约翰的只是一道凌厉的劈击,坦格萨尔杀心已起,奋力奔驰下的一道劈击势大力沉,就算是一名重甲步兵恐怕都会在此攻击下一分为二。

“吼!”约翰大声的喊叫起来,他猛的一翻身,滚到坦格萨尔的马腹下,而后双臂用力,抓住马腿拼力一掀,巨大的力量将坦格萨尔连人带马掀翻在地。

坦格萨尔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在他的身体刚刚落地的时候,约翰就以一种极快的度冲到坦格萨尔的跟前,右手好似锋利的精钢短矛一般狠狠地去穿刺坦格萨尔的胸膛,而他的左手则虚握,飞快地向着坦格萨尔的脑袋抓去。

约翰的双臂隐隐变得血红,仿佛有岩浆在手臂中流淌。

“该死,少主。这家伙是狂战士!还领悟了野蛮人的暴血技能!不要被他抓住,在暴血的增幅下他的力量可以增加三倍!”猜出约翰底细的尼根赶紧大声提醒道,不过他可不敢出手,在野蛮人的习俗中,神圣决斗是绝不能容忍外人出手干涉的。

听到提醒,坦格萨尔赶紧奋力挥掷出手中的牛角战斧,也不看结果,双手用力撑着地面,连连用力向后面倒退拉开与约翰的距离。

看着飞掷面门的战斧,约翰烦躁地将右手收回,横臂挡在脑袋前,斧刃撞击在约翰的前臂上,却出了难听的金属摩擦声,战斧被格挡到一边,只在约翰手上留下了一道不深的伤口。

坦格萨尔借此机会站起,一脸严肃盯着双手赤红的约翰,大概也了解到了血手称号的由来。

继承了铁甲暴熊铁甲能力的约翰,一对双臂就如同精钢铸成,是他最为得意的武器。他曾经凭借着这一能力,斩杀了很多青铜中阶的人族骑士,甚至还重创过一名白银下阶的贵族天骄。

拥有着白银斗气,刚刚晋级白银下阶的坦格萨尔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败于己手的天才骑士,约翰还是有着充足的信心。

“小鬼,你已经没有武器了,还要再继续吗?”约翰望着坦格萨尔左胸胸甲前的黑石家徽,想了一会还是开口问道。

其实一年前的那名白银天才他也有机会追上去斩杀,但他并没有这么做。在约翰的匪徒生涯中,他也见识过拥有大骑士战力的巨寇,但他们都不敢说自己能在北境横行无忌,有时候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他们也会如同案板上的肉块任人宰割。

约翰只是想求财,只是想让自己从一介匪盗跻身成尊贵的贵族老爷。“不去得罪惹不起的人。”这正是约翰的处事原则,所以他在东部荒原横行了几年,至今也就一个被强占了庄园的小骑士通缉他,真正的大佬都知晓他的跟脚,所以看在他还算比较老实,比较听话的份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该死,这就是悬赏金两百金币的贼寇?我要把夜鸦那小子的脑袋先砍了再说!”坦格萨尔听到问话,脸色难看之极,心里默默诅咒着该死的夜鸦骑士。

看着同样高大强壮的混血儿坦格萨尔,约翰心中大定,微微笑道:“尊敬的巡境官大人,在下是东部荒原的一位佣兵,来此向大人控诉地主夜鸦的残暴行径。”

坦格萨尔愣了愣,只觉得十分新奇,一时之间倒没有了动手的想法,忍住笑声问道:“哟,有意思,那本大人就来好好听你说一说这位夜鸦骑士的所作所为。”

约翰咽了口口水,补充道:“大人,您说错了,夜鸦并没有接受宫廷的册封,他并不归属于贵族的行列。”

其实这种大贵族私自册封的下属封臣严格来说确实不属于诺德贵族,但宫廷在实际情况下还是默认他们贵族的身份。眼下约翰死咬着夜鸦身份的漏洞,其实也是在为自己的罪行脱罪。

毕竟平民间的私下斗殴,怎么能算的上犯罪呢。

“即使夜鸦的骑士身份并不受宫廷法律的保护,但这也不是你抢占他庄园,掠走他仆从财富的理由吧。”

“大人,夜鸦作为一介平民何来资格蓄奴?至于抢占庄园一事纯属扯淡,在下现夜鸦这家伙偷偷拐卖了一批可怜的农奴妇女为己所用,我碰巧听闻此事所以才出手相救。至于他那些失踪的财物,谁知道是不是他下面的人监守自盗还是他自己谎报损失。”约翰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解释着自己的行为,仿佛自己是一名劫富济贫的英雄豪杰一般。

“那我问你,你解救的那些贱民哪去了?”

“谁知道呢,我把他们送回自己家中以后,可能是自己躲起来了,也可能被其他人掳掠而去。当然,这之后和我可没什么关系了。”约翰摊了摊手,用眼神向手下的匪徒们示意了一下,“当然,我之后又遇到了几名逃跑的庄园仆人和趁火打劫的匪盗,将夜鸦的部分赃款截获了,正想交给大人处理。”

约翰身后的一名匪徒很听话的掏出一只钱袋,上前毕恭毕敬地平举头顶,等待坦格萨尔收取。

坦格萨尔瞥了一眼匪徒手中的钱袋,从半开的袋口可以隐约估计到金币的数量,大约二十来枚的样子。坦格萨尔气极反笑,挥起马鞭抽落钱袋,一袋子金币叮铃叮铃掉落在地上,滚落一地。

“就这点钱就想打我?把我当叫花子呢?我可是听说你劫掠的财物换算成金币可有五六百之多!更别提你藏起来的那些仆从农奴!”

约翰并没有因为坦格萨尔的喝骂而生气,而是强忍着心中涌起的怒火解释道:“大人,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并没有抢劫庄园的财产。当然,您可以给我一点时间,我每个月都会帮你追缉那群可恨的匪徒,每个月都为您上缴一定的脏获和匪徒人头如何?”

坦格萨尔哈哈大笑,戏谑道:“约翰,你可真不像一名土匪,更像他妈的窑子里油嘴滑舌的龟公!你和我一样都拥有着野蛮人的血脉,和我进行一场父神见证下的神圣决斗,赢了我,我就相信你这连篇的鬼话!”

约翰听到坦格萨尔的提议自然表示赞同,他可不觉得自己手下的这群乌合之众能胜得过坦格萨尔手下那军容严整的“精锐”骑兵,更别提后面那两个虎视眈眈的野蛮人同胞。当然,如果他知道坦格萨尔的这群手下实际上只是一群银枪镴枪头的样子货,那肯定不会就这么和坦格萨尔玩单挑了。

“当然,咱们可是流着相近血脉的兄弟,说不定不久之后我们还能还能站在同一战线,并肩作战!”

回答约翰的只是一道凌厉的劈击,坦格萨尔杀心已起,奋力奔驰下的一道劈击势大力沉,就算是一名重甲步兵恐怕都会在此攻击下一分为二。

“吼!”约翰大声的喊叫起来,他猛的一翻身,滚到坦格萨尔的马腹下,而后双臂用力,抓住马腿拼力一掀,巨大的力量将坦格萨尔连人带马掀翻在地。

坦格萨尔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在他的身体刚刚落地的时候,约翰就以一种极快的度冲到坦格萨尔的跟前,右手好似锋利的精钢短矛一般狠狠地去穿刺坦格萨尔的胸膛,而他的左手则虚握,飞快地向着坦格萨尔的脑袋抓去。

约翰的双臂隐隐变得血红,仿佛有岩浆在手臂中流淌。

“该死,少主。这家伙是狂战士!还领悟了野蛮人的暴血技能!不要被他抓住,在暴血的增幅下他的力量可以增加三倍!”猜出约翰底细的尼根赶紧大声提醒道,不过他可不敢出手,在野蛮人的习俗中,神圣决斗是绝不能容忍外人出手干涉的。

听到提醒,坦格萨尔赶紧奋力挥掷出手中的牛角战斧,也不看结果,双手用力撑着地面,连连用力向后面倒退拉开与约翰的距离。

看着飞掷面门的战斧,约翰烦躁地将右手收回,横臂挡在脑袋前,斧刃撞击在约翰的前臂上,却出了难听的金属摩擦声,战斧被格挡到一边,只在约翰手上留下了一道不深的伤口。

坦格萨尔借此机会站起,一脸严肃盯着双手赤红的约翰,大概也了解到了血手称号的由来。

继承了铁甲暴熊铁甲能力的约翰,一对双臂就如同精钢铸成,是他最为得意的武器。他曾经凭借着这一能力,斩杀了很多青铜中阶的人族骑士,甚至还重创过一名白银下阶的贵族天骄。

拥有着白银斗气,刚刚晋级白银下阶的坦格萨尔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败于己手的天才骑士,约翰还是有着充足的信心。

“小鬼,你已经没有武器了,还要再继续吗?”约翰望着坦格萨尔左胸胸甲前的黑石家徽,想了一会还是开口问道。

其实一年前的那名白银天才他也有机会追上去斩杀,但他并没有这么做。在约翰的匪徒生涯中,他也见识过拥有大骑士战力的巨寇,但他们都不敢说自己能在北境横行无忌,有时候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他们也会如同案板上的肉块任人宰割。

约翰只是想求财,只是想让自己从一介匪盗跻身成尊贵的贵族老爷。“不去得罪惹不起的人。”这正是约翰的处事原则,所以他在东部荒原横行了几年,至今也就一个被强占了庄园的小骑士通缉他,真正的大佬都知晓他的跟脚,所以看在他还算比较老实,比较听话的份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该死,这就是悬赏金两百金币的贼寇?我要把夜鸦那小子的脑袋先砍了再说!”坦格萨尔听到问话,脸色难看之极,心里默默诅咒着该死的夜鸦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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